我們的美加移民系統周全,申請快速

美加移民法院是美國司法部的一個分支機構,稱為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他們是專門審理移民事務的行政法庭,主要是驅逐出境。美國設有59個移民法院,分佈在美國的27個州,共有263名在職法官。美國司法部長是的負責人,並任命美加移民法官到法院。正如我在前幾篇文章中所寫的那樣,這種司法任命方法在我看來總是會造成利益衝突。如果總檢察長任命移民法官,這些法官在向總檢察長欠職時是否對尋求庇護者公平公正?在很多情況下,我相信答案是否定的。他們不能從庇護案件的結果中擺脫檢察長面臨的政治壓力。我認為,我們的美加移民法院系統應成為美國破產法院和美國稅收法院等第一條法院。這將使美加移民法院獨立於司法部,並且不受司法部長可能施加的政治壓力的影響。國家美加移民法官協會前任主席,美加移民法官在1997年的一次演講中主張將移民法院設為第一條法院。她在相關部分指出:經驗表明,法院的复議職能與初始的審判職能完全隔離,並且由具有最高獨立性的決策者執行時,效果最佳。獨立決策不僅是有意義和有效審查的標誌,對於現實和公正,公正審查的認識也至關重要。移民法院現在作為一部分,並未提供司法獨立性,而司法獨立性對於法官描述的公正和公正審查的認識和現實至關重要。在這裡,我將研究過去三十五年中提出的將移民法院系統轉變為第一條立法法院的一些建議。https://www.firstpeople.com.tw/page/about-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