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05 月 15 日
債務重組
(1)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轉為資本;重組後債務的帳面餘額為將來應付金額。如修改後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應收金額,則債權人在重組日,重組債權的帳面餘額與重組後債權長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損失,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後的債權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後債權的帳面價值,計入當期損益。(4)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股權的公允價值與實收資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1、不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不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減記的金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于當期確認計入損益,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帳面餘額減記至將來應付金額。資產的速動性代表著企業償債能力,影響著資金周轉速度,從而影響著資金的增值性。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帳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收益;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資產轉讓損益。上市公司的債務已經越來越引起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其在上市公司的運營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選擇好恰當的債務重組方式、運用好債務重組也成為在我國目前特殊時期對上市公司改造的有力手段。至於在法院主持下達成的重組協定及其履行過程, 其法律屬性更是毋庸置疑的。下列情形不屬於重組:債務人發行的可轉換債券按正常條件轉為其股權(因為沒有改變條件),計人當期損益;債務人借新債償舊債(借新債與償舊債實際上是兩個過程,舊債償還的條件並未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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