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

由於發展中國家的債務重組大致可區分為官方債務(即欠外國政府或政府擔保的債務)和私人債務兩種類型,因此對這兩類債務的重新安排也有所不同。債權人應先以收到的現金、因放棄了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沖減重組債權的帳面價值、受讓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餘額與將來應收金額進行比較,據此計算債務重組損失。(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某項債務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帳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作為營業外收入,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收到非現金資產時發生的有關運雜費等,應當計入相關資產的價值。其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協調商業銀行重新安排新的資金方面起了關鍵的作用。2、其他企業債務人為其他企業時,債務人當在滿足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條件時,終止確認重組債務,並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份份額確認為實收資本;債權人應將債權的帳面價值與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以及已提壞賬準備的差額作為重組損失、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以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抵償債務相關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重組債務的帳面價值的差額,作為重組利得。以資產清償債務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重組債務的帳面價值與重組後債務的入帳價值和預計負債之和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私人性質的商業銀行貸款則通過與有關銀行協商來重新安排。根據我國債務重組合同法的有關債權轉讓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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